关于举行第34届浦东新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
上传者: 华二前滩 日期: 2018-12-13 15:56:01 所属类别:创新天地 浏览量:10361
根据《关于举办第34届浦东新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浦教德〔2018〕31号)工作部署,定于2018年12月16日(星期日)举行第34届浦东新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为确保终评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现将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板制作
2018年12月10日后,在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站公布入围大赛终评名单,请根据《第34届浦东新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程》第五部分介绍(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展板制作要求)进行展板设计与制作,本届大赛展板制作情况由专家评审后以一定分值计入终评成绩。
二、终评布展
2018年12月15日(星期六)13:00—15:00,各学校组织力量将入围终评项目的展板和作品以及书面文档送至大赛终评赛场,并在规定位置按终评编号自行布置。布置完毕后,由学校负责教师在签到处统一领取参赛证。大赛终评赛场地点: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第二分部惠南点(惠南镇观海路1000号)主馆底楼大厅。
送展内容:
u “发明创造”类项目须提交书面申报表一份和作品研究报告一式三份,展板一个,终评答辩时,还须提供实物作品一份和原始记录一份。在提交书面材料时,请务必在申报表和每份作品研究报告首页右上角的空白处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写上自己的终评编号,没有终评编号的,不给书面评审分。
u “科学论文”类项目须提交书面申报表一份和研究论文一式三份,展板一个,终评答辩时,还须提供原始记录一份。在提交书面材料时,请务必在申报表和每份研究论文首页右上角的空白处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写上自己的终评编号,没有终评编号的,不给书面评审分。
重要提示:“青少年科技创意”、 科技辅导员的“科教制作”和“科教方案”、“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和“优秀组织奖”类项目请不要制作展板,也不参加终评布展及答辩活动。
三、大赛终评活动
1.大赛终评书面评审定于2018年12月16日(星期日)上午举行。在此评审阶段中,参赛选手不需要出席。
2.大赛终评问辩活动定于2018年12月16(星期日)下午在大赛终评赛场举行。
13:00——13:20入围大赛终评的参赛者凭参赛证进入赛场,其他人员不能进入赛场。
13:30——15:30专家评委与参赛者开展问辩活动。
15:30——16:00全体撤展。终评活动结束后,各学校务必将作品及展板自行收回保管。
四、交通路线提示
根据活动场所的管理规定,除行人外,禁止外来车辆从观海路1000号门口进入,故请所有车辆从学海路285号门口进入,并停于停车场。
五、其它事项
(一)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大赛活动时,必须由教师带队并做好文明与安全教育工作。
(二)《第34届浦东新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程》以及各类活动信息,发布于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站(http://www.shng.cn),也同步公布于微信群“浦东创新创意赛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