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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浦东新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上传者: 华二前滩 日期: 2018-10-29 13:40:15 所属类别:校务公开 浏览量:7678

进入2018年以来,浦东新区手足口病报告病例呈大幅增加,9月已达到历年同期最高水平,同时聚集性手足口病疫情激增。目前正处于手足口病疫情的上升阶段,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在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的发生和流行,现就本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是一个特殊场所,人口集中,学生和幼儿接触密切,一旦发生手足口病,极易造成传播和流行,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各中小学和托幼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认真做好手足口病监测和报告工作

中小学和托幼机构要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手足口病疫情动态,切实做好校(园)内手足口病的监测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落实晨检和因病缺课病因追踪制度,对因病缺课学生(幼儿)、缺勤教职工进行追踪调查,并规范做好记录。

一旦发现手足口病病例时,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及时向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并在“上海市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缺课缺勤网络直报信息系统”中准确填报和更新相关信息。

三、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

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根据本校(园)的传染病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疫情处置队伍,配置必要的疫点处置器材和消毒药品,以便应急事件的快速响应。

各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日常要保持教室和宿舍等场所的良好通风;定期对教室、宿舍、盥洗室和公用设施等重点场所的重点环节和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一旦出现疑似聚集性事件,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应协助卫生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在晨检、全日健康观察和健康巡检发现儿童(学生)有异常症状和表现时,及时告知家长带其就医并回家休息或安排单独宿舍居住,休息期间不参加集体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不外出补习。

2、加强随时和终末消毒工作,对发病班级、宿舍、卫生间等环节按照《上海市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消毒技术规范》(沪疾控传防【201782号文)文件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3、发病班级暂停使用公共教室和共用设施,同时应与其他班级相对隔离,不得分班、并班或接受新生;活动、就餐和如厕场所等应分开或错时。

4、开窗通风,确保空气流通,时间选择中午或者活动课时间,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5、严格按照手足口病的隔离期限进行隔离治疗,病例管理时限为自患儿被发现起至症状消失后一周。

6、加强学生手卫生,合理设置洗手设施(数量、水池高度等满足相关要求),配备肥皂、洗手液、快速手消毒剂等,做到“规范洗手、有效洗手”。在没有条件立即改善洗手设施的情况下,要在每个教室门口提供免冲洗型洗手液。

7、做好与家长的风险沟通,通过家长告知书、短信等方式与家长进行沟通,坚持正面引导,消除顾虑,谋求合力,确保各项措施得到家长的配合。

四、加大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工作力度

各中小学和托幼机构要根据经常性宣传教育与专题性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宣传栏、墙报、广播、校讯通、健康教育课、家长告知书等形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手足口病核心知识健康宣传,督促师生养成“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勤通风、晒太阳”的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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