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前滩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管理制度(试行)
上传者: 华二前滩 日期: 2018-11-19 13:48:36 所属类别:校务公开 浏览量:15377
为确保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落实《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特制定以下校服采购工作管理规定:
一、规范校服采购流程
1.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
2.制定校服穿着制度。
3.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采购校服,绝对不向列入“黑名单”的校服生产企业采购校服。
4.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本市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及时将校服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并在学校公示栏或者网站公示校服采购情况,自觉接受家长的监督。同时,将校服采购合同向区县教育部门备案。
5.督促与学校签约的校服生产企业凭校服采购合同,主动向各区县质量技监部门申报。
二、严格把关校服价格
1.校服价格严格按照市教委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规定的价格区间执行。
2.校服具体价格由学校在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与校服生产企业合同约定,并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三、建立校服双重送检制度
1.督促校服生产企业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送达学校的校服,其质量标识应当完整齐全,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在接收校服时,应当认真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2.学校将校服抽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四、建立问题校服退赔和惩处机制
1.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学校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等事宜,并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同时,向质量技监部门举报。
2.学校的工作人员不得在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采购程序、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将依法处理。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前滩学校
2018年9月